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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婚姻和重婚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2-19 15:31)    点击:218

事实婚姻和重婚

生活中经常会听见有人说重婚罪,重婚罪有时候与事实婚姻有联系,那这样二者时间有什么区别,事实婚姻可以演变成为重婚吗?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,欢迎大家阅读!

  重婚罪,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。

  事实婚姻,指没有配偶的男女,未进行结婚登记,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,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。

  在婚姻、家庭法律关系中,关于“事实婚姻”与“重婚罪”的问题是比较复杂而容易引起混淆的问题。

  (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)司法解释中第五条的适用对象是“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,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”的处理办法。

  也就是说: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前,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登记结婚而要求“离婚”的,按事实婚姻处理,即使没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,也按离婚处理。

  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后,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登记结婚而要求“离婚”的,则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;未补办结婚登记的,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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