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李兴耘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刑法对罚金的缴纳方法有哪些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3-10 11:12)    点击:168
刑法对罚金的缴纳方法有哪些?

  1、一次或分期缴纳,一次缴纳是惯例,分期缴纳是例外。

  2、强制缴纳,即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后,犯罪分子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的,法院可采取查封、拍卖财产、冻结存款、扣留收入的措施,强制其缴纳。

  3、随时缴纳,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,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,随时都可以缴纳。

  4、减少或免除缴纳,即对犯罪人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,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,由犯罪分子提出申请,人民法院经查证属实,可以根据其遭受灾祸的轻重情况,裁定减少罚金数额或免除缴纳全部罚金。

 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李兴耘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损害赔偿  交通事故  工程建筑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兴耘律师,李兴耘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李兴耘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854327363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李兴耘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滨州律师 | 滨州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李兴耘律师主页,您是第20812位访客